Page 355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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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科技金融生态。


                      壮大科技创业投资规模。进一步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

                金、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省新兴产业创


                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股权引导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积极


                参与,逐步壮大全省科技创业投资规模,构建起覆盖种子期、初创

                期和发展期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积极引进优


                秀创业投资管理团队,设立一批面向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共研发机


                构等新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的子基

                金,推动成果研发、中试、转化和产业化的无缝对接。支持省级以


                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天使基金、种子基金,

                鼓励利用“孵化+创投”模式,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便捷融资渠


                道。


                      创新股权引导基金支持创新创业模式。对在“新三板”、省内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省级引导基金可采取直


                投方式给予参股支持。建立投贷联动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对省级引

                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投资的挂牌企业项目,放大倍数跟进贷款,发


                生损失的,引导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代偿,并可相应转为对项目企


                业的股权投资。建立省级科技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对省级引导基金

                参股子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生投资损失的,省财


                政可按一定比例给予社会出资人投资损失补偿,投资的种子期、初

                创期科技型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省财政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银


                行贷款本金损失补偿。


                      大力发展科技信贷。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体系,对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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