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5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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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科技金融生态。
壮大科技创业投资规模。进一步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
金、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省新兴产业创
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股权引导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积极
参与,逐步壮大全省科技创业投资规模,构建起覆盖种子期、初创
期和发展期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积极引进优
秀创业投资管理团队,设立一批面向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共研发机
构等新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的子基
金,推动成果研发、中试、转化和产业化的无缝对接。支持省级以
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天使基金、种子基金,
鼓励利用“孵化+创投”模式,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便捷融资渠
道。
创新股权引导基金支持创新创业模式。对在“新三板”、省内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省级引导基金可采取直
投方式给予参股支持。建立投贷联动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对省级引
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投资的挂牌企业项目,放大倍数跟进贷款,发
生损失的,引导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代偿,并可相应转为对项目企
业的股权投资。建立省级科技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对省级引导基金
参股子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生投资损失的,省财
政可按一定比例给予社会出资人投资损失补偿,投资的种子期、初
创期科技型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省财政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银
行贷款本金损失补偿。
大力发展科技信贷。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体系,对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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