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0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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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的意见
威政发〔2013〕16 号
2013-02-19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
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市企业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
大幅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
核心竞争力的意见》(鲁政发[2012]46 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对专利发展的资金扶持。市级财政要设立知识产权(专
利)专项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
区,下同)都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稳定的投入
增长机制。
二、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将年申请发明专利 20 件以
上或年授权发明专利 5 件以上的企业,作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
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对经考核验收达标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和企业所在市区按 I:I 比例分担。
三、提高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对企业首次发明专利授权给予
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并形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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