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0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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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的意见



                                               威政发〔2013〕16 号



                                                       2013-02-19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


                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市企业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


                大幅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

                核心竞争力的意见》(鲁政发[2012]46 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对专利发展的资金扶持。市级财政要设立知识产权(专

                利)专项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


                区,下同)都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稳定的投入


                增长机制。

                      二、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将年申请发明专利 20 件以


                上或年授权发明专利 5 件以上的企业,作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


                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对经考核验收达标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和企业所在市区按 I:I 比例分担。


                      三、提高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对企业首次发明专利授权给予

                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并形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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