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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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


                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

                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总结试点经验,结合促进科


                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进程,尽快将有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45.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

                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


                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


                和法律救济制度。

                      46.制定在全国加快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办法,对高等


                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

                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建立促进国有


                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


                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47.落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果转化奖励的相关政策,国有企


                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但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48.完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探索建立适应无形资产特点


                的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机制。

                      (十二)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49.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完善技术转移

                工作体系,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专业化的机构和职业化的人才


                队伍,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


                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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