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6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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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支持。瞄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和目标,支持科研单


                位和人员承担科技合作任务,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提升

                技术创新起点。充分利用中韩(韩国)、中澳(澳大利亚)、中新


                (新加坡)等自贸区协定,主动对接,建立科技合作机制,承接自


                贸区开放合作溢出效应。

                      主动融入与非洲、南亚、东盟、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伙伴


                计划,承担科技援外合作任务。支持具备优势技术的高校、科研单


                位、企业参与相关国家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开展技术示范与推广、

                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联合研发等方面的合作。对重点技术创新合


                作项目列入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予以支持。

                      (六)参与并主导国际大科学工程。积极推荐我省高校、科研


                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参与“综合大洋钻探计划(IODP)”、欧盟“地


                平线 2020”等多边科技合作计划,支持科研和创新联合行动。支

                持以省重大专项“透明海洋工程”为载体的西北太平洋海洋环流与


                气候实验等科技交流计划,鼓励我省科研机构和科学家积极参与应

                对气候变化、转基因生物品种培育、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等全球


                重大科技问题研究。积极探索围绕重点技术领域组织发起重大国际


                科技合作计划的机制,吸引海外创新资源参与我省重大科技任务。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将对上述重点项目择优予以支持。



                      三、发挥国际科技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



                      (七)“引进来”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


                业发展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需求,支持高校、科研单位、

                企业与国外相关机构开展科技合作,通过委托研发、合作研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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