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0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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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支行工作的意见
威政发〔2014〕28 号
2014-09-19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
门、单位:
2010 年,我市启动科技支行试点工作,对改善科技型中小企
业融资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
进科技支行工作,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
见:
一、扩大覆盖范围
(一)扩大区域范围。在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开展科技支行
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区域范围扩大到文登区。
(二)增加参与银行。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开展科技支行试点工
作的基础上,增加 1 至 2 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监管指标达到相关
要求,具备相应设立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技支行工作。
(三)确定扶持企业。各区(含国家级开发区,下同)政府(管
委)负责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具有良好发展
前景的小微企业中,择优筛选所需银行贷款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企
业,经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支行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为扶持企业。科技支行对企业的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
二、优化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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