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8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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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
牌”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服务业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1.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允许服务产品、商业模式创意
方案和其他可评估、可转让的无形资产折算为企业股份。扶持发展
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对服务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公共服务
平台建设,由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补助。被认定为省级服
务业创新团队的,由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对
国家和省创新团队实施的项目给予资助。
22.支持服务业自主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
市鼓励服务业创新创业的政策,落实对创业人员的一次性创业补
贴、定额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经营场
地租赁补贴和创业人员个人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
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税负增加的由所地区市政府(管
委)给予相应的补助。
23.推动企业主辅业分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制造企业
和服务业企业将研发设计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信息、物
流、售后和社会服务等业务组建成为专业化的法人企业。
24.壮大服务贸易规模。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文化贸易、国际
劳务和建设工程、金融保险外包等服务贸易。重点发展环翠区、高
区、经区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推动服务贸易率先发展。进一步加
大“引进来、走出去”力度,以引进龙头企业为重点,切实提高我
市服务贸易的水平与层次,提高产业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
五、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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