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2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P. 472

项、基金等),对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实施效果不好的,要通过


                撤、并、转等方式进行必要调整和优化。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

                职责,围绕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功能定位,科学组织安排科


                研项目,提升项目层次和质量,合理控制项目数量。


                      (四)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的作用,按


                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部署,加强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重点


                任务、重大项目等的统筹协调,形成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分工落实、协同推进。财政部门要加强科技预

                算安排的统筹,做好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年度预算方案


                的综合平衡。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项,


                按程序报国务院决策。

                      (五)建设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


                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在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

                研项目数据库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数据结构、接口标准和信息安全


                规范,在 2014 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2015 年


                底前基本实现与地方科研项目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国

                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开放服务。



                      三、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



                      (六)基础前沿科研项目突出创新导向。基础、前沿类科研项


                目要立足原始创新,充分尊重专家意见,通过同行评议、公开择优

                的方式确定研究任务和承担者,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70
   467   468   469   470   471   472   473   474   475   476   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