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7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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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结合一线
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
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
或管理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
用。
(十八)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在研期间,年
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
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
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报项目
主管部门;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或承担单位信用
评价差的,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十九)完善单位预算管理办法。财政部门按照核定收支、定
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原则,合理
安排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预算。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等
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保障单位
正常运转。
六、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
(二十)规范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行为。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
位要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
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
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
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
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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