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0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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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化名家和文化产业领军人才
培养选拔办法(试行)
威人组发〔2015〕3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文化人才队伍建
设,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威海英才计划的意见》(威发[2014123 号)
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威海市文化名家,指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中品德优
良、业务精湛、成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得到
广泛认可的优秀专业人才。
“威海市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是指重点引进的来威创办或领
办文化企业、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为威海市文化产业发展起到引领
带动作用的创业创新人才。
第三条“威海市文化名家”每 2 年选拔一次,“威海市文化产
业领军人才”每年选拔一次。
第四条威海市文化名家和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由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选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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