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0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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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化名家和文化产业领军人才


                                        培养选拔办法(试行)




                                              威人组发〔2015〕3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文化人才队伍建


                设,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威海英才计划的意见》(威发[2014123 号)

                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威海市文化名家,指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中品德优

                良、业务精湛、成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得到


                广泛认可的优秀专业人才。


                      “威海市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是指重点引进的来威创办或领

                办文化企业、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为威海市文化产业发展起到引领


                带动作用的创业创新人才。


                      第三条“威海市文化名家”每 2 年选拔一次,“威海市文化产

                业领军人才”每年选拔一次。


                      第四条威海市文化名家和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由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选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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