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若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资助奖励的资格,追缴 已资助的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受资助人员在资助期 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调往外地的,取消资助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威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 施。 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