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9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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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情况报相关部门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备案记
录将作为奖励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2.建立海外引才工作站年度工作业绩评估制度。市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调度引才工作站活动开展情况,
协议期满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站开展工作业绩评估。评估合格的,
发放剩余 60%的年度工作经费;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工作
站资格。
3.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制度。对海外引才工作站
参与运营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由科技等部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
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兑现奖励政策,促进孵化基地不断完善功能,
提升服务水平。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和奖励经费的,
经查实,取消建站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威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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