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1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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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


                      建立人才引进应急响应机制。可根据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发展

                需要,随时发布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引进关键性紧缺人才,


                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后,引


                进办公室提出工作方案,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协调各成

                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采取专家库筛选、高层次人才寻访、市场招


                聘、校园招聘等方式引进人才。



                      第二章引进对象



                      第五条重点引进新信息、新医药、新材料及制品三大战略性新

                兴产业和机械制造、食品加工、运输设备、纺织服装四大传统优势


                产业,以及机器人、电子商务、软件、海洋科技等重点产业的急需

                紧缺人才。


                      第六条引进的紧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与企业建立


                了唯一劳动关系,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企业工作的时间

                不少于 6 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先进,产品具有较好市场潜

                力,能够创(领)办企业、并能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业人


                才。


                      2.能够带动重点学科、突破关键性技术难题、有助于企业自

                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人才。其成果或技术、


                专利已成功转化或产业化者优先。


                      3.熟悉经营管理领域的市场规则,具有国际先进理念,掌握

                产业发展前沿动态,熟悉国际规则,业界影响较大、业绩突出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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