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1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P. 961
研发项目纳入支持范围。高等院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
对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引导、扶持具备创新创业潜质
的在校生创办企业。
9.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孵化企业发展。对进入孵化器提
供专业服务的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研发设计、人力资源服务、专
利代理、专利运营、专利分析评议等科技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的方式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支持。对孵化机构的房租和用于创
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孵化机构为创业
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降低创业企业创业成本。在省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按不高于市级财政支持总额 50%
的比例予以补贴,补贴总额每个孵化器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10.培植一批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现有省级财
政科技资金,实施小微企业“小升高”助推计划,按照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标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辅导和培养,规范
管理,提升创新能力,支持创业企业健康发展、快速成长。小微企
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被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的,对其
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项审计、咨询等费用给予资金补助。首次
申报的小微企业按 40%补助;首次申报未通过的,再次申报时按
20%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力争到 2020 年
培育小微高新技术企业 1000 家。
四、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11.加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综合服务。鼓励高新区建立健全“小
微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不断完善服务
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