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1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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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纳入支持范围。高等院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


                对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引导、扶持具备创新创业潜质

                的在校生创办企业。


                      9.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孵化企业发展。对进入孵化器提


                供专业服务的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研发设计、人力资源服务、专

                利代理、专利运营、专利分析评议等科技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的方式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支持。对孵化机构的房租和用于创


                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孵化机构为创业

                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降低创业企业创业成本。在省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按不高于市级财政支持总额 50%


                的比例予以补贴,补贴总额每个孵化器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10.培植一批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现有省级财


                政科技资金,实施小微企业“小升高”助推计划,按照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标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辅导和培养,规范


                管理,提升创新能力,支持创业企业健康发展、快速成长。小微企

                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被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的,对其


                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项审计、咨询等费用给予资金补助。首次


                申报的小微企业按 40%补助;首次申报未通过的,再次申报时按

                20%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力争到 2020 年


                培育小微高新技术企业 1000 家。



                      四、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11.加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综合服务。鼓励高新区建立健全“小

                微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不断完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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