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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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高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相关专业,注重将国内外
前沿研究成果尽快引入相关专业教学中。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
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教
育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网信办等负责)
3.鼓励联合培养培训。实施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鼓励
校企、院企合作办学,推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深化
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
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接机
制,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互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教
育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网信办等负责)
4.利用全球智力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引进计划和鼓励企业
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领域
高端人才。完善移民、签证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的分配、
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有利条件。支持通过任务外
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
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在我国创业创新和
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
部、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六)加强引导支持。
1.实施重大工程包。选择重点领域,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
力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分步骤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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