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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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点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能源、服务、农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发

                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发展改革委牵头)


                      2.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作用,积极投向符合


                条件的“互联网+”融合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统筹利用

                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等。


                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


                化建设运营新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探索“互联

                网+”发展的新模式。(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网信办等负责)

                      3.完善融资服务。积极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对“互


                联网+”的投资引领作用。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国家出资设立的有关基金投向“互联网+”,

                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创新型企业的投资。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


                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

                持“互联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发行公司债


                券。开展产融结合创新试点,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降低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准入门槛,结合证券法修订

                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好但尚


                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

                产品与金融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互


                联网+”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融资支持。(人民银行、发展改革


                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网信办、开发银行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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