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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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抑制光伏产能盲目扩张。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
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光伏制造企业应拥有先进技术和较
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
效率不低于 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 18%、薄膜光伏
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 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 100 千瓦时
/千克。加快淘汰能耗高、物料循环利用不完善、环保不达标的多
晶硅产能,在电力净输入地区严格控制建设多晶硅项目。
(二)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
企业兼并重组。加强政策引导和推动,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长效
机制,加快关停淘汰落后光伏产能。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
争力强的多晶硅和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综合能耗
低、物料消耗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晶硅制造企业和技术研发能
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引导多
晶硅产能向中西部能源资源优势地区聚集,鼓励多晶硅制造企业与
先进化工企业合作或重组,降低综合电耗、提高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三)加快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通过实施新能源集成应用工
程,支持高效率晶硅电池及新型薄膜电池、电子级多晶硅、四氯化
硅闭环循环装置、高端切割机、全自动丝网印刷机、平板式镀膜工
艺、高纯度关键材料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提高光伏逆变器、跟踪系
统、功率预测、集中监控以及智能电网等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光
伏发电的系统集成技术能力。支持企业开发硅材料生产新工艺和光
伏新产品、新技术,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光伏发电工程技术研发和试
验平台。支持高等院校和企业培养光伏产业相关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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