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0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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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善作为新区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加强新区生态管治,严格生态
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
(十八)严格环境治理。科学编制新区环保规划,严把环境准
入条件,保障环境质量不下降。规范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加强新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推行
第三方环境服务,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新区绿色
循环低碳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绿色循环经济,推进新区
清洁化、循环化、生态化改造,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
用体系,鼓励创建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企业和低碳小城镇,
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试点示范。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十九)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新
区建设发展需要,鼓励各省(区、市)最大限度地赋予新区行政管
理机构相关管理权限,重点扩大新区在投资项目建设、外商投资项
目立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
和管理权。
(二十)提高行政服务效能。鼓励新区按照大部制、综合性、
简政效能的原则,创新整合行政管理职能,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综
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
国务院批准的新区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建立健全审
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重大投资项目优先办理。
制定有针对性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量化绩效考核标准,开
展分类考核和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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