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1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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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集聚化发展
(十)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产业化基地的集聚作用。以国家
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火炬计划
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等为载体,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走
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发展模式,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
集群式发展。
(十一)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提升产品质
量、塑造品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
式”,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核心
业务,推进精益制造,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和品牌。
六、完善服务体系
(十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地
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和试点带动,整合资源,
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鼓励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
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十三)充分发挥专业中介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作用。开放并
扩大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促进
各类专业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服务
机构作用,推动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服务。
七、拓宽融资渠道
(十四)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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