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8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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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相关优惠政策。


                      6.对科技服务业企业实行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提高科技服务

                业用地比重。对科技服务业项目用地,属于国家《划拨用地目录》


                规定范围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对属于依法应当出让的土地,


                可以适当缩短出让年限,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供应,以降低科技服

                务业发展的投入成本。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研发和工业设计等生产


                性科技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对城镇低


                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科技服务业,利用工业和仓储用房兴办研发设

                计、创业孵化、科技信息等科技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


                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

                      7.积极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内外知名大学、世界 500 强企


                业的高层次科技服务业人才,被评为“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


                人才”的,省人才专项资金及相关科技计划资金给予扶持并按规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子女教育、医疗方面按规定享受有关待


                遇。

                      (二)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宏观引导和支持。


                      1.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支持


                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

                〔2014〕11 号),完善相关政策,并将实施范围推广至全省。


                      2.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各级服务业主管部

                门将科技服务业支撑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人才引进培育、平台建


                设等列为重点支持范围。


                      3.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业发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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