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3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P. 1013
鼓励高新区创办、引进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委托或购买
服务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
技融资、信用评价等配套服务。
2.提供科技情报服务。依托省科技情报研究院科技文献共享服
务系统、科技检索查新系统、科技信息推送服务系统以及科技报告
共享系统,免费向小微企业提供国内外科技文献查询、查新检索、
科技情报咨询、科技报告阅读、科技信息定制推送等服务,帮助小
微企业确立技术发展方向,规避技术创新风险。
3.提供技术成果转移服务。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以
网上技术交易平台为依托,搭建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构建科
技成果供方信息库和小微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库,健全网上技术市场
的技术交易机制。免除小微企业上线宣传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促进小微企业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以物
联网和信息服务为支撑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技术
产权交易和托管平台,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完善鼓励小微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措施,对通过省科
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获得技术成果并在高新区产业化的小微企业,
省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对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新的自主知
识产权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实现技术转让的,由省知识产
权专项资金择优另行安排 1 万元资助。对小微企业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所得,落实好国家确定的给予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
惠政策。
4.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构建省、市、重点行业三级专利信息网
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