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P. 53

从事创新研究。


                      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

                服务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和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国


                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


                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


                      八、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


                网络,以更加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以更加积极的策略推


                动技术和标准输出,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

                      (二十四)鼓励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对开展国际研发合作项目所需付汇,实行研发单位事先承诺,

                商务、科技、税务部门事后并联监管。


                      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放宽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


                量管理政策。

                      改革检验管理,对研发所需设备、样本及样品进行分类管理,


                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采用重点审核、抽检、免检等方式,提高审核

                效率。


                      (二十五)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制度


                      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合力支持国内技术、

                产品、标准、品牌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强化技术贸易措施评价


                和风险预警机制。


                      研究通过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海外创新投资基金,外汇

                储备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参与设立基金工作,更多更好利用全球



                                                             51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