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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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创新研究。
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
服务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和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国
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
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
八、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
网络,以更加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以更加积极的策略推
动技术和标准输出,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
(二十四)鼓励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对开展国际研发合作项目所需付汇,实行研发单位事先承诺,
商务、科技、税务部门事后并联监管。
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放宽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
量管理政策。
改革检验管理,对研发所需设备、样本及样品进行分类管理,
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采用重点审核、抽检、免检等方式,提高审核
效率。
(二十五)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制度
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合力支持国内技术、
产品、标准、品牌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强化技术贸易措施评价
和风险预警机制。
研究通过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海外创新投资基金,外汇
储备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参与设立基金工作,更多更好利用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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