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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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

                员创新积极性。


                      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


                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

                      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


                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


                      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抓紧确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


                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 5 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结合个人

                所得税制改革,研究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的政策。



                      六、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



                      发挥科学技术研究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遵循规律、


                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原始创

                新能力和转制科研院所的共性技术研发能力。


                      (十六)优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式

                      切实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


                相协调的机制,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支持研究机构自主布局科研项


                目,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

                      改革基础研究领域科研计划管理方式,尊重科学规律,建立包


                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的制度。


                      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聘用制度,优化工资结构,保证科研

                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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