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1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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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够确保落实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运行机制可行,“政产学研用”结合紧密,

                保障措施科学规范;建立了由项目所在地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


                小组,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建立了由技术与管理


                专家、用户等多方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和

                管理咨询。


                      (四)项目实施的示范作用明显,具有明确的用户和受益人群。


                项目实施成果在本地区推广应用的措施明确。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本地区民生科技需求,编制项目实


                施方案和项目预算,按要求报送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区)

                科技局、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统一组织评审论证,择


                优报送市科技局、财政局。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推荐项目的质


                量、组织保障能力等,将作为确定下一年该市推荐项目数量的重要

                因素之一。


                      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为市直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由

                主管部门评审论证,择优报送市科技局、财政局。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相关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对市


                (区)科技局、财政局推荐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咨询论证,提出惠

                民计划年度立项建议。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市财政局会同市科


                技局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分制。符合下列


                条件的,在项目评审时可以予以加分优先支持。同时符合多项加分


                因素的,可以累加,但不超过总分值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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