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2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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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


                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


                人的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

                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职工未经单位允许,泄露本单位的


                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参加科技成

                果转化的有关人员违反与本单位的协议,在离职、离休、退休后约


                定的期限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给本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法自 199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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