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2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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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
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
人的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
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职工未经单位允许,泄露本单位的
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参加科技成
果转化的有关人员违反与本单位的协议,在离职、离休、退休后约
定的期限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给本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法自 199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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