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7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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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方式,满足不同市场主体需求。


                      支持实力强、信誉高、运作规范的实体技术交易机构开展科技

                成果交易挂牌、组织、监督、签证,通过技术、股权、资产综合交


                易,完善创新创业资本进入及退出市场机制,促进创新创业资本良


                性循环和不断放大。加强对实体技术交易机构有关业务的认定管

                理,鼓励各类实体技术交易机构、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制定可量


                化的市场标准,开展咨询、代理、价值评估、保险、拍卖、广告策


                划以及技术再开发、逆向开发等服务。

                      9.扩大技术市场信息容量。积极推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


                位面向技术市场提供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创新

                创业、科技人才等信息内容,强化技术市场信息集散功能。大力推


                动企业、高校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


                新型研发组织等各类技术供需主体参加技术市场活动,提高技术市

                场供需信息总量。加强各类孵化器、中试基地、金融机构、风险投


                资机构、信息研究机构以及展览、展会与技术市场的业务衔接,充

                分发挥技术市场的桥梁纽带和组织协调作用。


                      10.促进技术市场的内联外引。鼓励有条件的技术交易机构、


                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与高新区、高校院所、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

                鼓励技术交易平台与各类专业市场平台互联互通,提供跨市场的综


                合服务。鼓励省外关联机构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吸引省外技术交

                易会员加入我省技术市场,通过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省外


                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依托我省主办的国际科技合作会议(论坛)


                等,打造国际性的技术转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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