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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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根据


                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

                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


                      (三)推进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


                      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科技资金等切块

                管理的资金,应加强与其他财政资金的统筹协调,按照统一的预算


                管理流程进行编制。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科技资金安排支出的项


                目,其他财政资金可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避免重复安排支出和固

                化投向。对少量的中央基建投资、中央科技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都


                安排支出的项目,应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

                配方式。


                      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


                涵界限,除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外,逐步取消项目支出中用于本部门

                编制内人员经费的支出。严格控制每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个


                数,在调整优化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基础上,项级科目下一般

                不再拆分成不同的专项资金。


                      推进跨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强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对


                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

                资金相应列入其部门预算;确需分解为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应按照


                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

                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分别列入各自部门预算,减少部门间横向分配资


                金。


                      推进部门职责调整和整合。深化机构改革,理顺部门间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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