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4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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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国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
共享服务,开展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
工作。
(五)建立地方和部门科技报告管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
应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等科研管理范畴,在科研合同或任务书中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须呈交
科技报告的具体要求,依托现有机构对科技报告进行统一收藏和管
理,并定期向科技部报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报告。对涉及国家安
全等不宜公开的科技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科技报告密级和保
密期限建议,由项目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确认,并
负责做好涉密科技报告管理工作。
(六)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报告管理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
建立科技报告工作机制,结合项目和工作要求,组织科研人员撰写
科技报告,对本单位拟呈交的科技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向项目主
管机构呈交科技报告。
(七)明确科研人员撰写和使用科技报告的责任权利。科研人
员应增强撰写科技报告的责任意识,将撰写合格的科技报告作为科
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科研合同或任务书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科技报告,并对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
享有检索和使用科技报告的权利,应积极借鉴、参考已有科技报告,
高起点开展研究工作。
三、推动科技报告的持续积累和开放共享
(八)强化科技报告的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对目前已验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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