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4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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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国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


                共享服务,开展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

                工作。


                      (五)建立地方和部门科技报告管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


                应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等科研管理范畴,在科研合同或任务书中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须呈交


                科技报告的具体要求,依托现有机构对科技报告进行统一收藏和管


                理,并定期向科技部报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报告。对涉及国家安

                全等不宜公开的科技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科技报告密级和保


                密期限建议,由项目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确认,并

                负责做好涉密科技报告管理工作。


                      (六)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报告管理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


                建立科技报告工作机制,结合项目和工作要求,组织科研人员撰写

                科技报告,对本单位拟呈交的科技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向项目主


                管机构呈交科技报告。

                      (七)明确科研人员撰写和使用科技报告的责任权利。科研人


                员应增强撰写科技报告的责任意识,将撰写合格的科技报告作为科


                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科研合同或任务书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科技报告,并对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


                享有检索和使用科技报告的权利,应积极借鉴、参考已有科技报告,

                高起点开展研究工作。



                      三、推动科技报告的持续积累和开放共享



                      (八)强化科技报告的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对目前已验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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