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7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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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列入诚信“黑名单”,在一定时间暂停对其后续支持。
(五)建立规范的科技报告模式。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科
技报告的撰写、收集、存储、加工处理、检索利用和交流传播。建
立完善的科技报告制度操作规程,确保科技报告的科学化、标准化。
科技报告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报告编写规则》(GB/T7713.3—2014)
等国家标准进行撰写,对科技细节和研发过程作详细描述。
(六)建立安全保密工作机制。采取统一的数据标准、规定的公
开和阅读权限、严格的数据保密和申请程序,保障数据安全。非涉
密和解密科技报告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收藏、管理。涉密科技
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七)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上下
联动,同时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也要密切配
合、各负其责,共同建立起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科技报告工作责任分工
(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
执行国家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负责对科技报告制度推进
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科技计划
(项目、基金)等科研管理范畴,按照科技报告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实
施。制定科技报告质量评价标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报告质
量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考核。
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报告培训和宣传。依托现有机构对科技报告进行
统一收藏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科技部报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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