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2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P. 52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4〕35 号



                                                       2014-09-30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

                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多年来,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贯彻落实省


                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

                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专项资金管理也存在一些亟


                待解决的问题,如边界不清、结构固化、过多过散、交叉重叠、管

                理不严、效率不高等,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发挥。为深


                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优


                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经省政

                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


                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大力清理压减整合专项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是当前

                深化财政改革的重中之重。各级要在“十三五”前大幅度压减或取


                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其中对“小、散、乱”、效用不明显、用于一


                般竞争性领域的,要坚决取消;对政府有明确承诺或项目尚未建成、

                需继续投入的,要控制资金规模,设定过渡期限,到期全部取消。


                今后凡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一律不再安排专项资金。现有属




                                                            520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