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由校地合作人才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资助 对象进行跟踪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各类人 才工程,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经费的,3 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 类人才工程项目并追缴补助经费,企业 3 年内不得享受市级各类计 划项目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