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4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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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青年学术拔尖人才队伍,提

                升我省未来人才竞争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


                的意见》(鲁办发〔2014〕36 号),现就组织实施泰山学者青年


                专家计划(以下简称“青年计划”),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青年计划的基本目标是:从 2015 年到 2020 年,遴选


                200 名左右具有较强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的青年学术拔尖人才,给


                予跟踪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每两年遴选一批,每批遴选

                70 名左右。其中,社会科学领域遴选总数不超过 10 名,集中组织


                遴选。


                      第三条青年计划的申报主体是: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高等学

                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


                      第四条青年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组织部

                负责统筹协调,省教育厅负责高等学校和社会科学领域的组织实


                施,省科技厅负责科研院所的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医疗机


                构的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资金保障和监管。用人单位负责落实

                政策、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授予入选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以下简称“青年

                专家”)称号,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五年。



                      第二章标准条件



                      第六条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和科研基础,在申报


                的专业领域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临床重点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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