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4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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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新注册小微企业融资信息渠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针对新
注册小微企业特点,进一步创新信贷产品,降低信贷条件和融资成
本,尤其是纳税信用好的小微企业,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不断增
加对新注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企业利用互联网云技
术、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手段,发挥线上线下资源优势,加大小微
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金融办、省科技厅、
省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降低新注册企业用地成本。加快推广标准厂房等节地技术
和模式,加强标准厂房建设的土地供应,落实优惠政策,降低用地
成本,保障民营经济创业基地、创新平台、新注册小微企业等项目
用地。(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可以盘活利
用的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低效用地,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小
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等公共资源平台予以公示,优先用于新注册
企业项目建设。新注册企业使用的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
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
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
加层增资扩产而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新注
册企业项目建设需同时利用地下空间的,地下空间与地上土地使用
权可一并出让,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的,可不增收土地出让
价款。(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十一、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2015
年至 2016 年,每年评估认定 30 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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