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5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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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园区(含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


                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

                补资金,其中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


                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每处不超过 1000 万


                元。依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积极吸纳新注册企业入驻,提

                供一条龙服务,落实房租和水电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完善山东省中


                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进线上线下协同服务,为新注册小微


                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法律咨询、

                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等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动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建设工


                作,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统一

                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


                缴费等信息,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建设。各有关部门应将本部门、本系统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


                于政策出台之日起 20 日内推送至省工商局。(省工商局、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

                国税局、省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新注册小微企业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对新注册小微

                企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从业人员的政策、管理、技能、市


                场开拓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小微企业员工素质。提高科技


                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水平,加强对新注册在孵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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