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1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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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5〕43 号


                                                       2015-09-30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

                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

                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激励保障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提出以下


                意见:

                      一、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面


                实行企业设立“一个窗口”受理,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对涉


                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推进并联审批。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

                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


                信息共享”,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


                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进一步优化企业审批流程,简化准入程序,降低社会成


                本和行政成本。(省工商局、省编办、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质

                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


                的个体工商户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

                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为个体工商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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