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5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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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


                积极落实大学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多渠道提供资金扶持。充分用好各级创业带动就业扶


                持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给予自主创业大学

                生最高额度 30 万元、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最高额度 300


                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第十三条加快建设威海创业大学。完善威海创业大学组织形


                式,在各区市、各驻威高校成立创业大学分校,整合各类资源,积

                极为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免费“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


                跟踪扶持”四级创业实训;发挥创业大学创业苗圃功能,帮助创业

                者实现项目落地;持续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和资金对接、创业


                能力评估、创新试制平台等创业服务。


                      第十四条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各区市、各驻威高校应围绕产业

                和学科优势,合理布局,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建

                设孵化基地,达到市级标准,经认定成绩突出的,可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资金奖励。


                      第十五条继续优化全市创业环境。大力宣传我市创业政策,举


                办创业大赛、项目路演推介会、项目风投基金对接会等创业活动,

                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引导鼓励各地高校毕业生到威海创业。



                      第四章引进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聚威服务



                      第十六条到威海市教育、卫生、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博


                士研究生或到威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

                小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住房补助政策。其中,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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