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4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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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按有关
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企业内部决策机构拟订激励方案时,应当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应当将激励方案及听取职工意
见情况,先行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或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
企业(以下简称审核单位)批准。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相关材料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机构
批准;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相关材料报中央企业集团公
司批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所属子企业,
相关材料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批准。
中央部门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按国有资产管理权属,相关材
料报中央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
地方国有企业相关材料,按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报同级履
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或机构批准。
第三十五条审核单位应当严格审核企业申报的激励方案,必要
时要求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者外聘律师对激励方案出具法律意见
书,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激励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激励方案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企业及现有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激励方案是否充分披露影响激励结果的重大信息。
(四)激励方案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等风险,以及应对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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