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7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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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投入新增部分的 10%给予后补助,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
5%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研发投入 1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补
助经费最高 1000 万元。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
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十一)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
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实行独立法人化运
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企业采购专门用于研
发的仪器设备,按规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其中单位价值
不超过 100 万元的,按规定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二)推动建立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组织形式。鼓励企业与高
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创新创业联盟,设立多种类型的创客空
间和创新创业基金,实现技术创新优势资源高效利用。支持企业主
导建立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化共同投入、风险共担、
成果共享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的共性关
键技术攻关,由企业先行投入,财政根据绩效给予后补助、奖励等
支持。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以股权为纽带,
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十三)完善扶持企业创新的方式。改变单向支持企业创新的方
式,加强对企业和用户方的双向支持。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
采购力度,逐步推行科技应用示范项目与政府首购、订购相结合模
式,促进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及规模化应用。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不将注册资本金、营业收入等作为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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