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3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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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工程,在技术创新研发平台、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国际)
科技合作示范基地、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优秀创业
导师、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
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明星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产业
集群(基地)等 10 个方面,各形成 100 个左右的科技创新品牌,构建
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品牌体系。
六、完善支持人才创新机制
(二十八)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抓好中央和省人才发展体制
机制改革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等引领作用,加大海内外人才引进力度,集聚一批在经济社会发展
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具有带动作用的首席科学家、学术带头人、产业
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引进国际国内一流或
顶尖人才团队,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通过项目资助、创
业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每个人才团队 3000—5000 万元的
综合资助。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单个项
目最高 6000 万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完善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
与企业之间流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力量储
备。建立科技人才工作机构,制定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
政策措施。建立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重大科技项目评审互通互认机
制。
(二十九)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发挥作用。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
的技术路线决策权、人财物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完善科技领军人
才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机制。依法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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