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1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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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交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并提交项


                目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考核指标、


                配套条件、验收方式方法、项目预算等内容,并附近三年经审计或


                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报表。

                      项目预算由申请单位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和项目实施需要进行


                编制,应当真实反映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各项研发成本。具


                体开支范围参照相关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无法纳入

                开支范围的其他支出,可单独列示。


                      (三) 立项论证。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论证,

                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明确项目的考核指标、验收方式方法等重


                点内容。


                      (四) 预算评估评审。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

                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评审。


                      (五) 预算备案。科技部根据预算评估评审结果提出项目后

                补助预算方案,并向项目申请单位反馈,达成一致后,报财政部备


                案。拟补助经费额不超过项目预算的 50%。


                      (六) 签订任务书。经科技部批复立项的项目,由科技部与

                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应当包括项目目标任


                务、考核指标、验收方式方法、项目预算、拟补助经费额、项目实

                施期限等。


                      (七) 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的规定自


                行组织实施和管理,科技部不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项目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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