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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交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并提交项
目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考核指标、
配套条件、验收方式方法、项目预算等内容,并附近三年经审计或
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报表。
项目预算由申请单位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和项目实施需要进行
编制,应当真实反映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各项研发成本。具
体开支范围参照相关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无法纳入
开支范围的其他支出,可单独列示。
(三) 立项论证。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论证,
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明确项目的考核指标、验收方式方法等重
点内容。
(四) 预算评估评审。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
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评审。
(五) 预算备案。科技部根据预算评估评审结果提出项目后
补助预算方案,并向项目申请单位反馈,达成一致后,报财政部备
案。拟补助经费额不超过项目预算的 50%。
(六) 签订任务书。经科技部批复立项的项目,由科技部与
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应当包括项目目标任
务、考核指标、验收方式方法、项目预算、拟补助经费额、项目实
施期限等。
(七) 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的规定自
行组织实施和管理,科技部不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项目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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