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8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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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批复及下达。专业机构提出重点专项项目安排及总预


                算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项目安排建议按程序报送科技部,预算安

                排建议按照预算申报程序报送财政部。科技部对项目安排建议进行


                合规性审核,财政部结合科技部意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向专业机


                构下达预算,专业机构据此安排预算执行。

                      ——任务书/预算书签订。专业机构发布项目立项和下达预算


                通知后,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预算书。


                      ——资金拨付。完成上述程序后,专业机构按照国库支付相关

                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重点专项具体项目的预算调整及重大事项变更由专业机

                构受理。重点专项预算的调整,由专业机构按程序报送财政部批复。


                      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暂时参照


                11 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

                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 号)以


                及《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教〔2006〕160 号)等制度执行,待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按照新办法执行。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应当

                抓紧做好过渡期衔接的有关工作。为便于沟通交流,财政部、科技


                部开通了政策咨询邮箱 zhengcejieda@126.com,在执行过程中如遇

                到问题,请及时向两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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