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7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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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发布


                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资金管理办法以及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指南、预算评估评审规范等配套细则,将结合中


                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程制定修订。


                      三、目前,科技部、财政部正在积极开展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

                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2015 年初预算中通过取消、规范支


                持范围、规范预算管理渠道三种方式进行。对于取消的,除经审核


                保留的延续拨款外,不再安排新项目;对于支持某一产业或领域发

                展的专项资金,主要规范其支持范围,不再支持科技研发工作;对


                于规范预算管理渠道的,2015 年先划转渠道并加快优化整合,整

                合到位前管理方式暂按现有办法执行。


                      四、按照 64 号文要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


                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将整合形成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从 2016 年起,现有相关资金渠道将不再立项安

                排新的项目,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只安排在研项目的后续拨款,


                在研项目仍按照原管理方式管理。在研项目拨款完成后,现有资金


                渠道将不再保留。其他拟撤销的计划专项也按照该原则执行。

                      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通过重点专项组织实施,重点专项由专


                业机构负责具体管理。概预算管理流程如下:

                      ——概算的编制和确定。重点专项经审议通过后,其概算由专


                业机构负责编制,财政部、科技部共同组织概算评估,并按程序批


                复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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