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6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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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机制。



                      六、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二十)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


                保护办法。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


                识产权鉴定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

                融服务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二十一)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


                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

                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允


                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

                转化。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


                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


                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研究制定国有

                企事业单位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对不适宜实行股权期权激励的


                采取其他激励措施。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

                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完善人才奖励制度。


                      (二十二)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


                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

                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


                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


                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向企业集聚。重

                视吸收民营企业育才引才用才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各类创新创业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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