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3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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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委托任务等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水平,并建立绩效工资稳定增长


                机制。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提高

                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强化绩效评价与考核,使收


                入分配与考核评价结果挂钩。


                      (二)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对不同功能和

                资金来源的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在绩效评价基础上,加大对科


                研人员的绩效激励力度。完善科研项目资金和成果管理制度,对目


                标明确的应用型科研项目逐步实行合同制管理。对社会科学研究机

                构和智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三)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积极探

                索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知识价值的有效方


                式。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在实施转化时,应明确项


                目承担单位和完成人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

                会组织委托的横向委托项目,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通过合


                同约定知识产权使用权和转化收益,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

                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逐步提高稿费和版税等付酬标准,增加科研人


                员的成果性收入。



                      三、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



                      (一)引导科研机构、高校实行体现自身特点的分配办法。赋

                予科研机构、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科研机构、高校要履行


                法人责任,按照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制定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


                的科技创新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突出业绩导向,建立与岗位职

                责目标相统一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合理调节教学人员、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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