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1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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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特别支持。



                      四、管理评估



                      1.实行绩效评估制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管理期一般为

                4 年。领军人才团队入选后,与用人单位(园区)签订工作合同,


                约定产业化时限和效益目标。


                      2.强化日常监督。各主管部门要建立跟踪监督项目和工作进

                度的制度。省委组织部委托专业机构,对领军人才团队工作情况进


                行抽查监督和动态监测。


                      3.实行动态管理。对于领军人才团队公布后超过 3 个月未正

                常开展工作、领军人才本人表示不再担任、经评估认定为不合格或


                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领军人才的,取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称

                号,停止其相关待遇,按规定收回所拨经费并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对在领军人才团队管理服务中出现重大问题、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


                的用人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拨经费,问题严重的取消申

                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资格。



                      五、配套服务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立项、政府采购、科技项目、分

                配激励等方面,对领军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并在领军人才居留落户、


                子女入学、家属安置、医疗保健等方面,按省级高层次人才待遇提


                供便利条件。优先安排领军人才及团队成员参加各类专项培训。

                      2.各级要对落户本区域的领军人才及所创办企业,给予人才


                经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办公场地、投融资服务、创业辅导、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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