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2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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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 100 名企业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经
企业申请和市人才评价委员会认定,可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安家补
贴。
实行重点和新兴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发布制度,每年定期面向社
会公开发布。建立人才引进应急响应机制,对全市重大项目关键性
紧缺人才,予以重点支持。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
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组织实施。
5.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大力引导驻威高校人才与地方发
展加强互动、深度融合,切实将驻威高校的人才优势转化为威海的
发展优势。对驻威高校中培养或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
划”专家、省"泰山学者”等获得重大人才荣誉的高层次人才,可
视情况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鼓励驻威高校中的科
技人才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并积极参与申报威海市级实施
的各类重点人才工程,入选后享受与我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同等的扶
持政策。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驻威各高校组织实施。
6.威海市企业家培育计划。围绕加快提升我市企业经营管理
人才的职业化水平,不断增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采取走出
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 50—100 名我市企业的高级经
营管理人才参加集中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为人才搭建提升素质、
互通信息、交流研讨的平台,培养一批重视人才、积极作为、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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