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5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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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管理期限为 4 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市政府津贴 500


                元。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组织实施。


                      12.威海市金融人才队伍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我市地方法人


                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

                金融组织引进高端管理团队或紧缺型人才。建立"威海市优秀地方


                金融人才”评选制度,定期对地方性金融业组织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创新创业人才进行奖励。

                      建立我市各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轮


                训制度。同时,定期组织对我市拟上市、拟挂牌及科技型成长性企

                业中的高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年培训 500 人次以上。


                培训费用由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负担。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办组织实施。

                      13.威海市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着眼于提升全市教


                育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实施"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建设计

                划,组织我市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分学科开展重大教育教学课题研


                究、研修培训和帮扶指导工作。每 3 年一个建设周期,每期建设 5


                个。建设期内,给予每个"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每年 10 万元的扶

                持资金。


                      有计划地引进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办学

                成绩突出的名师、名校长或管理团队,带动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


                和管理水平。对引进的人才最高可提供 50 万元的扶持资金,主要


                用于引进人才的安家、年薪补贴、科研经费和工作补助等。引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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