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7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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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威海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培养计划。着眼于建设一支高


                水平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面向全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

                学领域中的青年科技人才,选拔一批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作出突


                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颁发"威海市青年科技奖”,激发青


                年科技人才创新激情和活力。每 3 年评选 1 次,每次评选 20 名左

                右,每人一次性奖励 1 万元。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协组织实施。


                      (三)支撑人才聚集计划

                      16.企业博士聚集计划。切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博士向


                企业聚集、到科研生产一线建功立业。用 3 年时间,围绕重点产业

                和战略新兴产业,资助在威海创办(领办)企业,或在威海市企业(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下同)工作,


                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博士 100 名。经所在企业申请、市人才评价

                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即可纳入资助计划,给予每人每月 2000 元的政


                府津贴,发放 3 年,并可优先安排入住政府高层次人才公寓。政府

                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7.万名大学生聚威创业计划。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服务威海


                经济社会发展,力争用 3 年时间引进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2 万名以

                上,引领扶持不少于 2000 名大学生自主创业。毕业 5 年以内,到


                威海市教育、卫生、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威海市企业工作的博士


                研究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 1000 元的住房补助。其中,已经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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