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4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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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威海市文化名家和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在宣传文
化队伍中,选拔一批业务精湛、成就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发挥引领
带动作用、得到广泛认可的拔尖人才,授予"威海市文化名家”荣
誉称号。每 2 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 20 名左右,管理期限为 4 年。
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市政府津贴 500 元。
围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绿色印刷、影视传媒、
会展广告、工艺美术、演艺娱乐、体育赛事、健身休闲等文化产业,
重点引进一批能够引领和振兴威海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可给
予每位领军人才最高 30 万元扶持资金。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体育局组织实施。
10.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计划。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培育选拔一批为威海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道
德品质,在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起到较
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授予
"威海市乡村之星”荣誉称号。每 2 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 20 名左
右,管理期限为 4 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市政府津贴 500 元。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局组织实施。
11.威海市和谐使者选拔计划。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
才队伍建设,重点从基层一线的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
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一批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
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授予"威海和谐使者”荣誉称号。每 2 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 2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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