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6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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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编办组织实施。


                      14.威海市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大力培养和引


                进一批医疗技术高、科研能力强、团队精神好、德才兼备的高层次

                医疗卫生人才,不断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着力加强重点专


                科建设,对新申报成功国家级和省级、市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分


                别给予 20 万、10 万、5 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专科建设。每年在市级

                以上重点专科中选拔 10 名优秀人才到国外培训,每人资助 3 万元


                培训费用;选拔重点专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各 20 名,到省级以上

                医院培训或进修,每人资助 1 万元培训费用。


                      从市级以上重点专科中评选"首席专家”,每 2 年评选 1 次,


                每次 10 名左右,管理期限为 4 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市政

                府津贴 2000 元。从全市医疗卫生系统 45 岁以下、发展潜力突出的


                专业人员中评选"优秀中青年卫生骨干人才”,每 2 年评选 1 次,

                每次评选 20 名,管理期限为 4 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市政


                府津贴 500 元。


                      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或紧缺急需专业骨干人才,经认定后,可

                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安家补贴。进一步放宽全市医疗机构在高层次


                人才引进、薪酬绩效等方面的自主权,切实营造能留住人、能吸引

                人、能激励人、能成就人的人才环境。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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