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2 -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
P. 872
(二)《威海市技师工作站申报表》一式四份;
(三)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
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的技师、高级技师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
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已带或计划所带徒弟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威海市技师工作站应在技术攻关创新、实施技术改造,
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和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主要承
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行业(企业)的技师培养规划;
(二)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所技师工作站每
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不少于 10 人;
(三)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技能创新等活动,解决关键性生产
难题,提升本行业(企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竞争力;
(四)参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选拔具有
潜质的后备高技能人才或紧缺的高技能人才;
(五)总结推广技师培养经验和较为成熟的技术技能及操作方
法,普及应用生产技能;
(六)建立技能人才和技能开发成果信息库,展示技能创新成
果。
第十条对威海市技师工作站实施动态管理。每年 2 月份,威海
市技师工作站要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870

